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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娇软

    程明礼欣赏够了向博远的伤势,似乎才意识到这里还有第三人,他清了清嗓子,看向时月,“时小姐可以帮忙打个急救电话吗?”

    时月被美色蛊惑,点了点头,等她按下了120,电话接通,她才反应过来:不对啊,她为什么要给向博远打急救电话?她不落井下石已经很好了。

    但打都打了,时月还是和急救中心的人说了这里的地址。

    时月看着躺在地上的向博远,撇了下嘴:算你好运。

    时月挂了电话,往程明礼的方向看了眼,眼神带着一种对美好事物的欣赏。

    程明礼侧对着时月,他正对着时月的那半张脸隐没在阴影里,他的侧脸线条十分优越,鼻梁高挺,下颌骨的线条棱角分明,美得仿佛艺术馆中的雕像。

    巷子口吹来一丝穿堂风,吹散了向博远身上浓重的血腥味,时月闻到程明礼身上好闻的古龙水的味道,时月对香水的研究很少,闻不出来是什么香味,只知道是一种淡淡的冷香,闻起来令人心旷神怡。

    时月:美人不止五官长得好看,就连身上都是香香的。

    等等,这句台词怎么这么像流氓?

    时月的目光十分灼热,程明礼就算是个瞎子都感觉到了,他不自在地低头看了看,“时小姐姐怎么这么看着我?”

    时月收回视线,直白且真诚地赞美道:“你长得真好看。”

    程明礼:“……咳!时小姐说笑了。”

    程明礼的脸颊微微发烫,幸好这里灯光不算明亮,看不出来他脸上的异样,他看着时月,悄悄地,往后退了半步。

    时月:这退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?

    “程总怎么会在这?”时月假装没看到程明礼的动作,随意问了句。

    程明礼低头看了看向博远:“那个,嗯,路过,没想到在这里遇到时小姐了,真的好巧啊。”

    时月看着程明礼左脸写着撒谎、右脸写着心虚的表情,很想和他说一声不会编瞎话就应该保持沉默,但思及男人都是爱面子的,她也就假装没看透了。

    “原来程总也是想去买夜宵的啊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程明礼胡乱地点了点头,脸上的热度更明显了。

    没过多久,救护车的呜鸣声在巷口响起,时月和程明礼选择在救护车到来时,从另一边一前一后地离开了这条巷子。

    巷子的另一边确实是一条夜宵街,一离开巷子,程明礼朝时月点了点头,就往另一边走了,时月不舍地看着程明礼离开的背影。

    程明礼穿着一套深色的西装,背影修长笔挺,宽肩窄腰,身材比例绝佳,他的身高目测超过一米八五,修身的西装裤包裹着他的一双大长腿,明明是走在热闹而又充满烟火气的夜宵街上,但看起来却无端透着一种清冷端方的优雅,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。

    这一刻,时月的心砰砰乱跳,脸颊浮现出淡淡的一抹薄红。

    时月摸了摸砰砰乱跳的胸口:难道这是心动的感觉吗?

    时月吃了宵夜回到病房,却辗转反侧许久睡不着,她一闭眼就想到程明礼那张长在她审美点上的俊脸,越想越觉得心动。

    “妹妹,你脸咋这么红?是不是发烧了?”隔壁床的姐姐关切地问了她一句。

    时月摸了摸滚烫的脸,腼腆地抿了下唇,轻声道: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隔壁姐姐也是过来人,见到时月的这副表情,了然一笑。

    “年轻真好,”隔壁床姐姐露出一个追忆往昔的表情,“我和我老公之间也是我主动的,是我追求的他。”

    时月一下子坐直了身体:展开说说?

    隔壁床姐姐摸着脸羞涩地笑了笑,“我跟我老公是大学同学,当年我第一次见到他,就对他一见钟情……”

    隔壁床姐姐说了许多她如何倒追她老公的操作,比如不经意间地制造偶遇、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、在他面前不经意地展现自己的魅力等等。

    “小妹妹,我跟你说,这男人吧,你可以倒追,但告白这种事得让男人先开口,不然太轻易得到的东西男人是不会珍惜的,”隔壁床姐姐语重心长道,“在一起之后千万不能对男人千依百顺,偶尔可以耍耍小性子,但这个前提是你要牢牢把握住他的心。”

    “要想抓住男人的心,必须先抓住他的胃,我家那口子现在都离不开我了。”

    时月郑重地点了点头表示学到了:首先,要制造偶遇,然后,在他面前展现魅力,最后,要抓住他的胃!

    第一步制造偶遇,就得先了解程明礼的行踪,但时月看了看自己包着石膏的右脚,想了想还是暂缓了偶遇计划,她应该先了解程明礼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他喜欢什么样的人,这样才能达到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的效果。

    而时月身份最了解程明礼的人,就是在程明礼身边做秘书的范必诚。

    时月掏出手机,点开范必诚的微信,时月和范必诚是同一所高中的同学,后来两人参加同一个社团就认识了,当然,学长学妹的关系如果放到影视剧里那就是妥妥的备胎男二,但放在时月和范必诚身上,备胎男二?不存在的,因为时月参加的是武术社,她和范必诚的关系只是单纯的大哥和小弟、打手和沙包的关系。

    当然,这里的大哥和打手指的是时月,而小弟和沙包,指的是范必诚。

    范必诚在社团里当了时月大半年的陪练(沙包),两人对打十次中有十次是输的,曾经有一阵子,范必诚看见时月腿肚子都打哆嗦,照他的话来说,他就算喜欢难得都不会喜欢时月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