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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二章 提供证据

    这次短暂的“探视”,给了依拉一份信心,至少,被那个粗鲁的狱卒再带回狱舍的时候,她不再哭个不停了。

    再次爬出这个黑得不见天日,憋得不知时分的地下监狱,阿肯心中充满了“后怕”:

    这种地方,别说她一个小姑娘了,就算是让他在这儿,只呆了不到半小时,就已经压抑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离开衙门后,没走多远,阿肯就抓紧犟犟的手,说道:

    “不行!这样的地方,等不了三天!咱们得马上行动!”

    犟犟看了看四周,确定没人,这才低声说道: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,是不按这里的规矩办,来硬的,劫狱吗?”

    “也不是不行。”

    阿肯的眼神,突然变得凌厉起来,虽然他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本事,但是这种想“劫狱”的心志,却是无比坚定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。但是里面是什么样的情况,你也看到了,就算是‘掘地三尺’,也要挖出来;他们在哪里?又何止是‘三尺’啊!根本就是咱们不可能做到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看,只能从明面里来:从哪里进去,再从哪里出来。

    毕竟,经过这里,咱们也只不是一个过客,难道你想让咱们全部人,都因为这件事,被永远困在这里吗?冷静一下,再想想其他办法。好不好啊?阿肯!”

    阿肯明知犟犟说的是对的,可是他眼前那个监狱里黑糊糊的景象,以及依拉那双哭得肿成桃子的双眼,无法从脑海里赶走,只能反复地说:

    “一定会有办法的!一定会有办法的!”

    “咱们先去找找附近,肯定有代人打官司的地方,去问一下,到底要怎么样,才能把人救出来。”

    犟犟到底是镇静,还没有失去理智,知道“入乡随俗”的道理。

    “那,那咱们快走吧!”

    阿肯一听有办法了,脸上的愁云,总算是散开了一点。

    犟犟说的没错:在这个世界上,生物链的规矩,处处都是。据说,离蛇出没不远的地方,就一定会有解蛇毒的解药;而离监狱不远的地方,也一定就有花钱就能救人的地方。

    放到现在,这叫“律师事务所”。

    而在这个“精绝国”,那叫“堪得胡侃”,在这个“胡侃”的办公室外面,挂着一个很长的白色宽幅棉布方旗,上面画着一把蓝色的“镰刀”:很明显,是来“割除锋芒”,解决矛盾的地方。

    犟犟打听清楚并找到了其中布条最长,上面画的“镰刀”也最大的那间,就带着阿肯进去了。

    “进去以后,你不要说话,省得被人发现了。”

    犟犟再次强调了阿肯,不要暴露身份。

    “嗯!放心!”

    阿肯给自己又做了一个食指挡唇的动作,确保着“不出声”。

    这个“胡侃”门面很大,里里外外全都刷着天蓝色的墙,和门口旗上的那把蓝色镰刀一样。

    两人进到里面,这间屋里,正有几个人,坐在一张桌子四周,聊着什么。

    一看到进来了两个小朋友,这其中的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就站起身来,走到门口,对着他们说道:

    “卡娃、卡娜,迈埃!”

    (翻译:小男孩、小女孩,滚开!)

    犟犟知道这是在赶他们走,坚持着不肯走,低头抚胸行礼,说道:

    “凯以利卡姆卜,来昆斯司!”

    (翻译:尊敬的长官,您好!)

    一听叫他“卡姆卜”,这个高个子男人哈哈大笑,摆手说道:

    “曼?卡姆卜呀克!卡娜,乌里阿帕斯司?”

    (翻译:我?我可不是长官!女娃娃,你来干什么?“)

    犟犟把自己的“身份证”拿给他,说道: